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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法律顾问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9-1-5 8:49:04 |
办理诉讼类案件一般流程:
(一)诉前准备 1、签发律师催告函,争取通过非诉讼手段解决争议和纠纷; 2、整理准备诉讼材料(诉讼文书、证据材料、确定诉讼请求); 3、代理委托方向法院起诉立案或提交答辩状。
(二) 诉讼过程 1、接到法院受理立案通知,与委托方沟通,进一步确认对方有无情况变化或需要补充完善的地方; 2、 接到开庭传票,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,配合法官做证据交换及对方当事人的信息提供等工作。 3、及时与委托方联系,将案件进展情况向对方通知汇报,了解委托方的意向及需求有无变化,做好沟通工作。 4、关注案件进展,查阅参考相关成功案例,借鉴相关经验,掌握有效的诉讼技巧,避免出现纰漏。 5、 出庭 1) 开庭前提前与委托方沟通,确认诉讼请求或答辩意见是否完善,证据是否完整。 2) 检查出庭材料是否齐全,作好充分庭审准备。
(三) 诉讼结果 1、庭审结束后,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联系,了解审理进程。 2、领取判决书,及时将判决结果告知委托方。 3、分析判决结果,征求委托方意见,做下一步准备。 1) 上诉。 2) 申请执行。
(四) 诉讼终结 1、案卷归档整理。 2、交接相关诉讼材料,结束委托关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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